本招标项目 海镁总厂2018年环保治理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海城析木新城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海镁总厂2018年环保治理工程>项目备案证明》析经发备[2018]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城镁矿耐火材料总厂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鞍山市海城析木新城(辽宁海城市牌楼镇) 。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JieGou 跨度: @KuaDu 层数: @CengShuA 其他 @QiTaA 。
装修工程:装修面积: @ZhuangXiuMianJi 层数: @cengshuB 其他: @QiTaB 。
专业工程: @ZhuanYeGongCheng
市政工程: @ShiZhengGongCheng
绿化专业: @lvhuazhuanye
设备安装工程: @SheBeiAnZhuangGongCheng
工程: 总建筑面积约16028平方米,其中选矿厂原料场地封闭厂房约3500平方米、菱镁矿碎石二厂成品区封闭厂房约6864平方米、菱镁矿碎石一厂原料场封闭厂房约5664平方米,均为钢结构厂房,选矿厂原料场地封闭厂房跨度为26.27米、28.8米,菱镁矿碎石二厂成品区封闭厂房跨度为41米、37米,菱镁矿碎石一厂原料场封闭厂房跨度为48米。
2.3合同估算价为 1371.8 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EPC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等]、采购[设备、材料等]、施工[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供电工程等]及试运行。 。
2.5工期要求: 2018 年 7 月 25 日开工至 2018 年 10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97 天。
2.4本次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
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 @BiaoDNo
2.5 标段具体情况:
标段划分具体要求如下: @BiaoDuanYaoQiu
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取EPC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等]、采购[设备、材料等]、施工[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供电工程等]及试运行。
工期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GongQiYaoQiu
标段拦标价具体要求如下: @ZuiGaoXianJiaYaoQiu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并且([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并且([钢结构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资质, @dengjishu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UnitQiTaYaoQiu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要求具备
级设计资质 @ZhuanYeTouBiao @SheJiZhuanYeSheJiDengJi 。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拟负责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2)本次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投标人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至 2018
年 7 月 3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BaoMingAddress (报名地址)报名。
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资格确认,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BaoMingAddress
(地点)同时进行资格确认。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27.00万元; @DanBaoJing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至 2018 年
7 月 3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3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ZhengJianXiangGuanA 在 @LQAddressA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ZhengJianXiangGuanB 相关证件在 @LQAddressB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ShouXuFei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JiSongDate
日内寄送。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城市经济开发区兴海大街234号)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招 标 人: 海城镁矿耐火材料总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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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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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海城市牌楼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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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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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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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11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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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刘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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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张秀茹、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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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412-377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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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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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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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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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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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lnbzzb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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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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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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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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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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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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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213311601018170125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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