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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本溪市·本溪市溪湖区]本溪溪湖老工业区本溪城市文化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原一铁、二电区域地下管网建设一期工程施工(一铁厂区段)
一、招标条件
    本溪溪湖老工业区本溪城市文化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原一铁、二电区域地下管网建设一期工程施工(一铁厂区段)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溪湖区备案。以溪发改审字【2016】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本溪城市文化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溪湖老工业区本溪城市文化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原一铁、二电区域地下管网建设一期工程施工(一铁厂区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市溪湖区河东街道办事处区域内,太子河滨河北路至滨河南路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给水、雨水及污水管网施工等,雨水管管径最粗为d1650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4246001001
本溪溪湖老工业区本溪城市文化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原一铁、二电区域地下管网建设一期工程施工(一铁厂区段)
给水、雨水及污水管网施工等,雨水管管径最粗为d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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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期要求:2019年12月30日 开工至 2020年07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含)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人社函(2015)19号】关于调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时间的函的要求,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公示期无异议后缴纳农民工保证金,依据缴纳凭证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手续。中标人在办理招投标手续前应按本农工办发【2018】1号文《关于在全市运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的通知》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专用账户。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0.0万元
    3.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11日 08:4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11月19日 08时30分至2019年11月23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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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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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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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本溪城市文化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彩屯街道办事处彩玉社区4号楼1-2号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华夏花园商铺6#-1
邮编:
邮编:
117022
联系人:
何浩
联系人:
封铭
电话:
15941498624
电话:
024-43210676
传真:
传真:
024-4321067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943542802@qq.com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19/11/18 15:05:07
封铭 签于 2019/11/18 15: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