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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区霞光府小学(鹤乡小学西校区)项目
一、招标条件
    兴隆台区霞光府小学(鹤乡小学西校区)项目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备案。以兴行审发【2020】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隆台区霞光府小学(鹤乡小学西校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大众街北、兴油支路东侧
    2.工程规模: 工程:  新建1#教学楼、2#教学楼、3#教学楼、4#教学楼、5#风雨操场(体育馆)、综合楼、门卫、连廊及人防地下室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5610001001
兴隆台区霞光府小学(鹤乡小学西校区)项目
新建1#教学楼、2#教学楼、3#教学楼、4#教学楼、5#风雨操场(体育馆)、综合楼、门卫、连廊及人防地下室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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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期要求:2020年05月31日 开工至 2020年12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的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及以上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不提供信用报告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4、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万元。请于2020年5月11日15时00分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交纳时间以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效。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帐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账 号:303873417488、电 话:0427-8650032。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0年05月14日 0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4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4月26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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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辽宁明润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明润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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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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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明润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炫特区A座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李工
联系人:
刘工
电话:
0427-7808453
电话:
0427-326776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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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辽宁明润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0/04/21 11:26:57
辽宁明润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0/04/21 11:2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