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6-24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 |||||||||||||||||||||||||||||
快轨3号线改造一期工程(大修)信号系统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大连市备案。以大发改审批字[2018] 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快轨3号线改造一期工程(大修)信号系统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连市3号线沿线 2.工程规模: 工程: 1.大连快轨3号线(简称3号线)起于大连火车站,途经核心区和大连开发区大部分区域,到达金石滩旅游度假区,沿线设车站12座,是大连核心区与开发区之间联系的主通道。3号线于2000年开工建设,其中一期工程由香炉礁至金石滩,二期工程由大连火车站至香炉礁,一期工程于2002年建成,全部工程于2004年建成,线路全长48.9km。2.3号线既有信号系统共9座设备集中车站、1座海湾车辆段,1座泉水控制中心,1座开发区备用控制中心,设备集中车站为大连站、香炉礁站、泉水站、大连湾站、开发区站、保税区站、双D港站、小窑湾站和金石滩站,其中保税区站为中间折返站;海湾车辆段位于大连湾站与金马路站之间,其中有2条联络线与正线接轨。3号线信号系统于2012年实施过一次信号系统的扩能改造,通过重新设计码序,调整闭塞分区,增加应答器等方法,将快轨3号线大连站至保税区站区段的列车运营间隔由4min改为3min。3.本工程信号系统须采用完整的基于无线通信的移动闭塞列车自动控制系统ATC,包括列车自动监控子系统ATS、列车自动防护子系统ATP、列车自动运行子系统ATO、计算机联锁子系统CI、数据通信子系统DCS。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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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0年08月20日 开工至 2022年12月31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铁路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铁路电务工程·铁路电务工程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公司或单位; (2)具有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能力;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者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牵头方人员)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安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成员方人员)须为机电工程或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至少具备(1)、(2)、(5)项资格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方须为至少具备(1)、(3)、(4)、(6)项资格的单位,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 (8)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废标处理。 4.其它要求: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公司或单位; (2)具有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能力;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者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牵头方人员)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安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成员方人员)须为机电工程或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至少具备(1)、(2)、(5)项资格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方须为至少具备(1)、(3)、(4)、(6)项资格的单位,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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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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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标时间: 2020年08月07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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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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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递交地址:
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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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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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标说明:(1)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s://www.lnwlzb.com/)办理CA锁。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刷身份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3)投标保证金管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供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废标处理,具体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日历日招标代理提供查询明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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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0年06月24日 16时00分至2020年07月02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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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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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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