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3-11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 |||||||||||||||||||||||||||||||||
丹东市2022年度城建工程(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丹东市·丹东市备案。以丹发改审批发[202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丹东市2022年度城建工程(改造)项目-第三部分行业管理(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丹东市合作区、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本次招标为丹东市2022年度城建工程(改造)项目-第三部分行业管理(EPC)。项目建设规模:公厕改造5座,总建筑面积约182.35平方米,沥青路面43790平方米,人行道铺装及调整33255平方米,绿化带14455平方米;景观灯及路灯102基;雨水管线3281米,污水管线6760米,雨水口127座,污水检查井530座,雨水检查井69座,雨水口及连接管建设,排水清淤及相关设施服务功能提升;乔木补植308株,滨江景观带沿线环境整治、月亮岛广场树池积水处理及其他绿地调整修复等绿化工程;其他设施(座椅、宣传栏、广告栏、健身器材、垃圾桶等)维修更换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4.工期要求:2022年04月15日 开工至 2023年08月31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甲级]并且[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甲级]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①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的组成不允许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②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④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文件截止后不得变更。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谢绝报名)。联合体各方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整改期限未满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6.其它要求: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设计及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1.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有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1.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①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的组成不允许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②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④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文件截止后不得变更。 1.5 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谢绝报名)。联合体各方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整改期限未满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1.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在业务系统完成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的实名认证并完成二次刷卡操作。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
四、投标 | |||||||||||||||||||||||||||||||||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0万元 |
|||||||||||||||||||||||||||||||||
2.开标时间: 2022年04月02日 09:30 |
|||||||||||||||||||||||||||||||||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
|||||||||||||||||||||||||||||||||
4.递交地址: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行大街100-1号,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二
|
|||||||||||||||||||||||||||||||||
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
|||||||||||||||||||||||||||||||||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密封好的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送达投标文件。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2年03月11日 18时00分至2022年03月17日 0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
|||||||||||||||||||||||||||||||||
九、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