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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片区基础设施更新综合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终止招标]
一、招标条件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片区基础设施更新综合提升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备案。以沈于发改备[2023]9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迎宾路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片区基础设施更新综合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于洪区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  其中:    层数:    其他: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51630㎡,总建筑面积为244257㎡,其中新建建筑面积202751㎡,改建建筑面积为41506㎡,新建一座普通小学校、一座初级中学校、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中心、4S店商业街及相关室外配套设施等。改建原生产车间和办公楼为4S店、全民健身中心、酒店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2020617001001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片区基础设施更新综合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和地质勘察及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专项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各项检验试验检测、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保修、运营维护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确保通过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
1095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50.0
    4.工期要求:2024年01月01日 开工至 2026年12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勘察·综合类·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甲级])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并且[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 (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5家(含)。 (3)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6.其它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 (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 (2)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 (3)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证书; (4)施工负责人2人:房屋建筑工程负责人1名,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负责人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 注: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任命书由牵头人出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其他专业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情况下可兼职任意一个职务。 3.信誉要求: (1)联合体各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2)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招标文件1.4.3项中规定的各项情形。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造价工程师2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执业资格证书。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5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本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其中由社会投资人(出资 35%)和实施主体(出资 65%)共同出资。计划工期:2024年1月1日至2048年12月31日,共计25年,其中建设期3年(子项目一、二建设期1年、子项目三建设期3年)运营期22年。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管建宇
姓名:
管建宇
单位:
沈阳迎宾路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单位:
沈阳迎宾路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职务:
职员
职务:
职员
职称:
工程师
职称:
工程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沈阳迎宾路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洪汇路130号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管建宇
联系人:
于金鑫
电话:
024-23377719
电话:
024-22852669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于金鑫
异议联系人电话:
024-2285266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yjx_lnhongji@163.com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3/12/06 13:39:24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3/12/06 13: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