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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大连市·甘井子区]新建大连市血液中心项目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施工
一、招标条件
    新建大连市血液中心项目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施工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备案。以大发改审批字【2023】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市血液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大连市血液中心项目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甘井子区和丰路以西,万鼎路北侧
    2.工程规模: 工程:  对新建大连市血液中心项目污染场地进行修复治理,总面积约8200㎡。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1023758001001
新建大连市血液中心项目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施工
新建大连市血液中心项目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施工,包括基坑支护及降排水(包括灌注桩、疏干井)、污染土清挖、污染土场内倒运、污染土场外转运、污染土分类堆存、污染土异位处置(包含淋洗筛分处置、化学氧化处理、固化/稳定化处理、泥饼填埋)、污染土临时存放、处理后可回用渣土的运输回填、渣土的外排、回填土夯实、污染土原位阻隔、废水处理、临时设施及配套设施、二次污染防治措施、污染土危废鉴别、修复施工单位自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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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20.0
    4.工期要求:2024年12月15日 开工至 2025年12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地基基础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主体单位须具有[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在建工程。(4)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没有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5)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09: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6时30分至2024年10月28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孙波
姓名:
孙波
单位: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连市血液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0号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邮编:
邮编:
116000
联系人:
郭工
联系人:
孙工
电话:
0411-82640103
电话:
0411-88156193
传真:
传真:
0411-88156193
异议联系人:
孙波
异议联系人电话:
0411-8815619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dljinhua@126.com
孙波 签于 2024/10/21 15:44:23
孙波 签于 2024/10/21 15:4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