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工程交易> 招标公告> 施工
[施工][盘锦市·大洼县]赵圈河镇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一、招标条件
    赵圈河镇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备案。以大行审发〔2024〕78号、大行审发〔2024〕91号、大行审发〔2024〕1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大洼区赵圈河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赵圈河镇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洼区赵圈河镇域内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168000.0㎡  其中:    层数:    其他: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1024645001001
赵圈河镇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原有墙面局部空鼓处(约为房屋面积1%)铲除20mm抹灰,铲除后重新抹灰20mm、墙面做B1级60厚EPS聚苯保温板、墙面抗裂保护层玻纤网格布抗裂砂浆厚度4mm、刷外墙高级涂料两遍
312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11.0
    4.工期要求:2024年12月23日 开工至 2025年10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单位除外】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09: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7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2024年12月12日 9 时 0 分前完成交纳。 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299981399093,电 话:0427-8650032。 5、质量标准:合格 6、合同估算价:1400.827942万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荣纯泽
姓名:
王工
单位:
盘锦市大洼区赵圈河镇人民政府
单位:
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
副经理
职称:
职称:
高级工程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盘锦市大洼区赵圈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赵圈河镇园林村鹤吉街28号
地址:
大洼县大洼镇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荣纯泽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427-6880059
电话:
0427-6859695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王工
异议联系人电话:
0427-685969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984058772@qq.com
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签于 2024/11/20 15:10:56
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签于 2024/11/20 1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