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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沈阳市·康平县]康平县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一体化EPC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康平县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备案。以康发改审(2024)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康平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康平县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一体化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两家子村及良种场村的康平县张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本项目为康平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固化飞灰填埋区一座,将张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部分区域改造为固化飞灰填埋区,占地面积1.66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螯合飞灰产生规模为7835吨/年。本工程固化飞灰填埋区设计填埋规模为10.4万m³,设计运营期10年:飞灰填埋量约8.32万吨。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1023086001001
康平县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一体化EPC总承包
本项目采取工程设计、施工、维护运营一体化,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负责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相关内容、设计管理及优化、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最终以实际工程为准),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以及负责后期运营维护等。
181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10.0
    4.工期要求:2025年01月10日 开工至 2025年07月1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二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能力,投标人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其它要求:(1)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2)EPC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附网站截图。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但不得单独或在不同联合体中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09: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6时00分至2024年12月16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冯海柱
姓名:
冯海柱
单位:
康平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单位:
康平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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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康平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康平县朝阳路31号正东方向152米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冯海柱
联系人:
电话:
15040241314
电话:
024-86856767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秦玉红
异议联系人电话:
024-8685676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4/12/10 17:16:59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4/12/10 17: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