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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交通设施完善项目十七标段[已作废]
一、招标条件
    2020年交通设施完善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备案。以沈发改审字[2020]1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0年交通设施完善项目十七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
    2.工程规模: 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1009965001017
2020年交通设施完善项目十七标段
2020年交通设施完善项目十七标段
90
    4.工期要求:2021年04月01日 开工至 2021年06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0.1万元
    2.开标时间: 2021年03月19日 10: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2月24日 15时00分至2021年03月03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王大鹏
姓名:
王大鹏
单位: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单位: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职务:
科长
职务:
科长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尧舜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金剑街2号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802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王大鹏
联系人:
张昊、吴睿
电话:
024-23108226
电话:
024-6669165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yanhu75@163.com
电子邮件:
lnysyzb@163.com
辽宁尧舜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签于 2021/02/24 16:54:06
辽宁尧舜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签于 2021/02/24 16:5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