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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小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监理二标段[已作废]
一、招标条件
    南小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备案。以沈欧发规审【202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小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监理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南小河大东区河段上游起点为京哈高速,下游终点为虎石台南大街西侧铁路(区界)。
    2.工程规模: 工程:  南小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主要包括河道整形清基清障工程、拦河坝拆除重建工程、生态护岸工程、河岸带水景观建设工程、交叉设施优化改造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14536001007
南小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监理二标段
南小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监理二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0
    4.工期要求:2022年05月26日 开工至 2022年07月05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监理·水利水电·水利水电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2)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3)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其它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0.1万元
    2.开标时间: 2022年05月19日 0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4月26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5月10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监理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一标段合同估算价人民币7万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05万元,二标段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5万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1万元,三标段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5万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1万元。2、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陈军
姓名:
陈军
单位: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单位: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称:
工程师
职称:
工程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166号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陈军
联系人:
宋继尧
电话:
024-24381776
电话:
024-81231520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宋继尧
异议联系人电话:
024-8123152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syhygs@163.com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签于 2022/04/26 16:03:51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签于 2022/04/26 16: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