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12-03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招标公告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本溪市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为本溪市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溪湖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本溪市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溪湖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2、建设单位:本溪市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本溪市溪湖区;
4、投资规模:合同估算额约83.5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资金及自筹;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
6、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7、招标范围:包括彩建、彩发、华阳、复兴、高山、彩云、彩力七个小区共计57栋住宅楼的小区室外排水改造、室外采暖改造、燃气改造,便民设施建设工程等工程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后续设计跟踪服务等全部设计及相关服务等。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二、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12月3日8:30时-2019年12月8日17:00时;
(2)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程序请到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lnsgczb.com);
三、投标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经人社部门备案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原件(劳动合同无人社部门盖章的应附有人社部门盖章证明的备案手续原件)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8、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9、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0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负任何责任。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16000 元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单位名称: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500105759501880003
开 户 行: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鑫支行
银行行号:313225000285
银行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银行联系电话:024-43660747
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24-44878882、024-44878929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市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溪湖区东风街道彩北村(原彩北小学)
联系人:张丽新
电 话:024-4331752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12号
联 系 人:王慧
电 话:024-42852177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