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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大连市·庄河市]河东七路海绵道路工程等二条路街工程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东七路海绵道路工程等二条路街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河东七路海绵道路工程(世纪大街东延段-建设大街)实施方案的批复 庄发改投批【2019】65号;关于世纪大街东延至河东七路海绵道路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庄发改投批【2019】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庄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庄河市兴达街道河东社区。

2.2工程内容:河东七路海绵道路工程(世纪大街东延段—建设大街),新建道路长808.3米,宽30米,路面工程数量12933.4平方米,人行道6466.7平方米,LED路灯42盏,排水管网等;世纪大街东延至河东七路海绵道路工程,新建道路长264.7米,宽40米,LED路灯18盏,DN600钢筋砼污水管518米等。

2.3目总投资额约为:1610.5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清单编制等工作)等及施工阶段相关技术咨询等服务。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者 [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 或者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处罚期内不良记录。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2)截止到开标前1天,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06日上午8:30时至2019年12月13日16: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0.3万元 ;投标人可以使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函等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23013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名称及地址)。

7. 其他说明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一号      地 址: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1层    

邮编:116400                  邮 编:116400                                  

联系人:吴岩                  联系人:倪雪                                  

电话:0411-89706349           电 话:0411-89716299                            

邮箱:                        邮 箱:fusen6299@126.com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19/12/05 11:48:31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19/12/05 11:4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