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11-28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招 标 公 告
葫芦岛市化工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化工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电梯采购
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路与滨河路交汇处西南侧
3、招标范围:客梯3部、消防梯9部(17层/17站)采购及安装等。
4、工程质量:合格;
5、投资总额:240万元;
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 上午9:30时
三、供货时间:
2020年10月1日— 2021 年09月30日 日历日364天
四、投标保证金:4.5 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中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电梯制造及安装能力的制造厂家(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具有设备级别、型式、型号/参数明细表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要求为B级以上(含B级);
3、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电梯),要求为B级以上(含B级);
4、开标时,需提供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报告(网站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相关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05日每日上午08: 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投标人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登录,进行确认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文件后请携带资格条件中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送到代理公司。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3日上午9:30时,将投标文件送达到开标地点。
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中的相关信息。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次公告同时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招标人:葫芦岛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连山区化工街571号(金秋宾馆西侧)
联系人:王全悦
联系电话 :0429-2932003
招标代理人: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04号楼02门市
联系人:朱熙娇
联系电话:0429-3094333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