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5-17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沈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沈阳市居民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无缝钢管(大口径)采购项目
沈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沈阳市居民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已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备案。以沈发改审字〔2024〕18号、19号、20号、21号、22号、23号、24号、25号、26号、27号、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沈阳市居民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无缝钢管(大口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无缝钢管(大口径)管材的供货、运输等。(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名称 |
合同 估算价 |
投标 保证金 |
210101TP002022087001001 |
沈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沈阳市居民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无缝钢管(大口径)采购项目 |
2,089,330.00元 |
20,000.00元 |
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划内),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4.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要求分批供货,每批根据招标人需求及订货单发货,随需随供。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1)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出具能够生产涵盖招标范围内的全部管径无缝钢管的承诺书。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所投无缝钢管制造商为其出具的、授予代理商使用其产品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1)代理商若所提供产品为同一制造商生产时,授权书中注明的授权产品管径范围须涵盖招标范围内的全部管径;
2)代理商若所提供产品为不同制造商生产时,须提供各制造商为其出具的、授予代理商使用其产品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中须注明授权产品管径范围,且各制造商对代理商的授权产品管径范围之和须涵盖招标范围内的全部管径。
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获准制造内容包含无缝钢管相关内容)及其备注中获准的型式试验证书。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及备注中获准的型式试验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6.《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公告》中被下达《责令限制整改通知书》的企业,其本项目所要求资质尚处于整改期不得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1.领取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23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齐妍 姓名:齐妍
单 位: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单位: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高级工程师 职称:高级工程师
招标人名称: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路8号
联系人:龙宇
电话:024-2352030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人:郑巍、张彬、韦芳
电话:024-25158333转8131、8130
异议联系人:郑巍、张彬、韦芳
异议联系人电话:024-25158333转8131、8130
电子邮件:huicheng_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