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2-24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本招标项目2020年交通设施完善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0年交通设施完善项目、沈发改审字【2020】1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城建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十五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一、 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交通设施完善项目;
2、标段名称:2020年交通设施完善项目十五标段
3、招标单位: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4、建设地点:沈阳市内
5、工程规模:总投资额3551.49万元;
6、建设内容:沈阳城市综合交通信息分析与发布平台一期工程,接入交警内部卡口过车数据、出租车数据,充分结合各数据源特征,经过数据清洗、地图匹配、路径推测、单车速度计算、多源融合等处理环节,生成本地化高准确率的实时路况数据,数据刷新频率达到分钟级。并基于GIS引擎加载路况数据展示,同时可提供实时路况数据的数据规格以及接口说明。设计一套符合当地实际需求的交通信息分析与发布平台,以更直观的形式为各部门提供系统化服务。结合道路实际速度及道路通行条件等的基础上,能够在系统中实现交通指数、道路流量、数据监控等指标输出,直观的来表达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对路网和道路的拥堵、流量等进行权威分析与直观展示。
7、资金来源:市本级城建资金;
8、招标范围:沈阳市综合交通信息分析与发布平台(一期);
9、服务期限:181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10、质量标准:合格;
11、合同估算价:人民币394万元;
1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5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经营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领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时间为2021年02月24日-2021年03月0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3、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3月17日10: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21世纪大厦B座)
五、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王大鹏 姓名: 赵海涛
单位: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单位: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职务: 职务:科长
职称: 职称: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金剑街2号
联系人:王大鹏
电 话:024-2310822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尧舜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802室
联系人:张昊、吴睿
电 话:024-66691656
2021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