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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沈阳市]沈阳市上沙片区城市更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期项目一批工程项目管理

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新晨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为沈阳市上沙片区城市更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期项目一批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沈阳市上沙片区城市更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期项目一批工程项目管理

2.招标单位: 沈阳新晨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南至浑河堤坝,北至仙女河北路,东至大通湖街,西至三环路。

4项目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沈阳市上沙城市更新片区,片区占地面积约为5.8平方公里。建设内容:污水管线长度约10公里、雨水管线长度约9公里、雨水泵站1座、电力管线长度约5公里、市政道路约8公里等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文化设施建设,邻里中心建设,公共停车场建设,街区改造建设,片区土地平整,排迁工程等。

     5、工程规模:本次采购服务范围为千岛湖街、规划二路(云龙湖街至南阳湖二街)、规划三路(云龙湖街至千岛湖街)、规划四路(云龙湖街至南阳湖二街,含下穿桥)、云龙湖街东、西匝道的道路工程(行道树、照明、交通工程等)、排水工程、电力排管工程;云龙湖街东、西两侧绿化工程;云龙湖街以东、阳光路以南、南阳湖二街以西、规划四路以北地块内场地平整。道路工程总长约5.2公里,排水工程总长约7.1公里,场地平整约53.6公顷,绿化工程面积约2.36公顷。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备案书(如有)和完成质量缺陷保修全过程的项目管理。

7.资金来源:自筹100%

8.招标范围:负责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手续办理、排迁组织、设计管理、安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资料管理、质量缺陷保修期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等。

9.项目总投资:114000.00万元(其中本批工程费用约28250万元)

10.质量标准:合格

11.合同估算价:161.25万元(此估算价为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标准的50%)。

1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000元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

1.3. 投标人具有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的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缴款凭据);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截图);

1.6、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能力

1.7、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年01月01日至公告发布日)至少完成1项全过程项目管理项目的服务工作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

2.2项目负责人未处于国家、辽宁省、沈阳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承接业务期限内。

3.企业信誉: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1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管理负责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3109:00时至2023022216:00(北京时间,下同),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3.3 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222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6.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名:丁先生                                                                    名:郝俊伊

 位:沈阳新晨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位: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务:项目负责人                                         务:项目负责人

 称:                                                                                 称: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沈阳新晨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新世界丰盛商务大厦2008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24-23208169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25

联系人:何先生

 话:024-31695917-8531

           电子信箱:350311540@qq.com

郝俊伊 签于 2023/01/31 10:56:15
郝俊伊 签于 2023/01/31 10:5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