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10-11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招标公告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为沈阳市沈河区新立堡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材料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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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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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 |
沈阳市沈河区新立堡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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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立项相关文件: |
文件名称: |
《关于沈阳市沈河区新立堡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沈阳市沈河区新立堡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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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沈河发改审字【2024】8号、 沈河发改审字【2024】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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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单位: |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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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地点: |
沈阳市沈河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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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规模: |
沈阳市沈河区新立堡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道路工程主要为新泰街北段(东陵路-新立堡路),道路长306.04米,其中改造道路长138米、新建道路长168.04米;新泰街南段(新立堡路-新开河),改造道路长1211.4米;新立堡路(新泰街-新宁街),改造道路长377.13 米;东达路(新泰街-新居街),改造道路长772.03米;东新路(五月花3期西侧路-新居街),改造道路长1540.79米;栽植行道树等。交通工程主要为施划标线,设置标志牌、中央隔离护栏、机非隔离护栏等。排水工程主要为新泰街北段(东陵路-新立堡路)新建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等。电气工程主要为新建路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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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总投资(万元): |
222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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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资金来源(万元): |
中央投资 |
0 |
区县投资 |
222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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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投资 |
0 |
自 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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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投资 |
0 |
其 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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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代理机构: |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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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服务内容: |
项目范围内根据现行验收规范规定、法律法规、检验试验规范规定的所有需要检验、试验的项目,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所要求的其它检测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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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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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标内容: |
项目范围内根据现行验收规范规定、法律法规、检验试验规范规定的所有需要检验、试验的项目,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所要求的其它检测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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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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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服务期限: |
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411日历天(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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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人建设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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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合同估算价(万元): |
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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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投标保证金(万元):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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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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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资质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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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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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要求: |
1.按照相关规定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市政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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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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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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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
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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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 |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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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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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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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售价(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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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开标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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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11-4 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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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标地点: |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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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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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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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 |
邮 编: |
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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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华正一 |
电 话: |
024-23256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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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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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 |
邮编: |
1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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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
电话: |
024-2360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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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21001383701052504198 |
联系人: |
史宇亮、赵红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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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024-2360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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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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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标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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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作负责人 姓名:华正一 单位: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工程师 |
招标工作负责人 姓名:华正一 单位: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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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 |
1.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接收异议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 联系单位: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宇亮 联系电话:024-23601220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2)异议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要求。 2.投标人应在法定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提出异议,否则针对再次提出异议将不予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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