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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施工][市辖区]和景嘉园(北市一街西地块)10KV变电所新建工程(自维)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工程编码 210101201805289324
工程名称 和景嘉园(北市一街西地块)10KV变电所新建工程(自维)项目
建设单位 沈阳和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北市一街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和景嘉园(北市一街西地块)10KV变电所新建工程(自维)项目 沈阳市北方成套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闫维军 10410348.3700 0.00 0.00 电力工程;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沈阳市北方成套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闫维军 10410348.3700    
第二名 红旗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于政军 10114176.3800    
第三名 辽宁盛欣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熊伟 10593170.6900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8年08月03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8年08月06日
填报单位 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