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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施工][沈阳市]崇山路道路整修工程-路面标线恢复工程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崇山路道路整修工程-路面标线恢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02767 工程名称 崇山路道路整修工程-路面标线恢复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02767001001 标段名称 崇山路道路整修工程-路面标线恢复工程
建设单位 沈阳市市政公用局 填报单位 沈阳市市政公用局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19年08月23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08月26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沈阳通航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刘雪菲 注册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 00093057 1721461.920000元 20日历天 合格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一级 93.42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沈阳通航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沈阳龙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长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刘雪菲 王冬立 薛晓东
注册资格 注册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 公路工程二级 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证书编号 00093057 00150608 00137650
投标报价 1721461.920000元 1741771.270000元 1764399.090000元
工程工期 20日历天 20日历天 2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一级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一级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一级
评审得分 93.42 92.52 87.8
企业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本工期为计划工期,具体工期以双方签定的合同为准。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海晓涛 签于 2019/08/23 13:44:05
海晓涛 签于 2019/08/23 13:4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