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9-24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于洪区街路更新改造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11935 | 工程名称 | 于洪区街路更新改造工程一期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11935001001 | 标段名称 | 于洪区街路更新改造工程一期-怒江街(三环-青山路)-牌匾及建筑立面工程施工一标段 | |||||||||||||||||
建设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09月24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1年09月27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于洪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沈阳风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张驰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02295057 | 3204944.950000元 | 46天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60.0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沈阳风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阔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嘉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张驰 | 刘耘蓬 | 肖一鸣 | |||||||||||||||||
注册资格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
证书编号 | 02295057 | 02259695 | 01963489 | |||||||||||||||||
投标报价 | 3204944.950000元 | 3217148.010000元 | 3229321.750000元 | |||||||||||||||||
工程工期 | 46天 | 46天 | 46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评审得分 | 60.0 | 60.0 | 60.0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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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 本次评标采用阶段评标法,第一阶段评审分为技术标评分、综合标评分,分值共100分,第一阶段评审60分(含60分)以上的投标单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60分以下的投标单位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有效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如果有效投标单位超过 5 家(包含 5 家),则去掉 1 个最高价,1 个最低价;若小于 5 家,则不去掉)的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下浮 3%作为基准值;投标报价高于基准值低于招标控制价,且投标报价与基准值之差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与基准值之差次低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果有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的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相等时,以第一阶段评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推荐。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