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9-13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3046 | 工程名称 | 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3046001001 | 标段名称 | 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新民新基绿电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1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 建设地点 | 新民市梁山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江联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桑春宁 |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 鄂 1422017201726945 | 306055300.000000元 | 280日历天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的设计深度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环保排放标准:通过环保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并与环保部门监测系统联网; (4)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到行业标准; (5)交付标准: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 | 92.7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江联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省帆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光大生态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恒上建设有限公司;上海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桑春宁 | 丁远林 | 邢用生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桑春宁 | 丁远林 | 邢用生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刘红 | 陆波 | 胡文端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鄂 1422017201726945 | 豫1412020202101087 | 豫 1412010201109499 | ||||||||
投标报价 | 306055300.000000元 | 305291000.000000元 | 30677800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280日历天 | 280日历天 | 28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的设计深度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环保排放标准:通过环保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并与环保部门监测系统联网; (4)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到行业标准; (5)交付标准: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的设计深度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环保排放标准:通过环保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并与环保部门监测系统联网; (4)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到行业标准; (5)交付标准: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的设计深度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环保排放标准:通过环保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并与环保部门监测系统联网; (4)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到行业标准; (5)交付标准: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工程)甲级] | ||||||||
评审得分 | 92.7 | 77.61 | 76.3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江联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省帆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光大生态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恒上建设有限公司;上海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