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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施工][大连市·普兰店市]普兰店区经济开发区海湾片区2单元排水防涝工程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普兰店区经济开发区海湾片区2单元排水防涝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1023681 工程名称 普兰店区经济开发区海湾片区2单元排水防涝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001023681001001 标段名称 普兰店区经济开发区海湾片区2单元排水防涝工程EPC总承包
建设单位 大连市普兰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单位 辽宁正泉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市 建设地点 大连市普兰店区经济开发区海湾片区东大山附近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吉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蒋广毅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吉1222022202300988 102999890.230000元 436日历日 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93.56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单位名称 吉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蒋广毅 刘芳兵
施工项目负责人 蒋广毅 刘芳兵
设计项目负责人 刘东海 黄劲松
施工负责人资质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设计负责人资质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注册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吉1222022202300988 辽1212021202200052
投标报价 102999890.230000元 103006723.940000元
工程工期 436日历日 436日历日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甲级
评审得分 93.56 87.47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吉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吉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设计费费率为0.79%,设计费报价为:813334.69元(大写:捌拾壹万叁仟叁佰叁拾肆元陆角玖分),施工费报价为:102186555.54元(大写:壹亿零贰佰壹拾捌万陆仟伍佰伍拾伍元伍角肆分),EPC投标报价(设计费投标报价及工程施工费投标报价之和)为102999890.23元(大写:壹亿零贰佰玖拾玖万玖仟捌佰玖拾元贰角叁分);企业资质:施工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设计单位: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企业业绩:1、黄泥川软件园东软实训基地二期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2、罗家湖泵站重建改造及桃子湖治污项目(一期)配套管网工程南片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理:蒋广毅,EPC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EPC项目经理证书编号:吉1222022202300988;施工负责人:蒋广毅,施工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证书编号:吉1222022202300988;设计负责人:刘东海,设计负责人资格:高级工程师,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0194023。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设计费费率为0.77%,设计费报价为:797386.95元(大写:柒拾玖万柒仟叁佰捌拾陆元玖角伍分),施工费报价为:102209336.99元(大写:壹亿零贰佰贰拾万零玖仟叁佰叁拾陆元玖角玖分),EPC投标报价(设计费投标报价及工程施工费投标报价之和)为103006723.94元(大写:壹亿零叁佰万零陆仟柒佰贰拾叁元玖角肆分);企业资质:施工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设计单位:市政行业甲级;企业业绩:1、大连普兰店先制造产业园区项目EPC总承包;EPC项目经理:刘芳兵,EPC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EPC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辽1212021202200052;施工负责人:刘芳兵,施工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证书编号:辽1212021202200052;设计负责人:黄劲松,设计负责人资格:高级工程师,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GC-0240704。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尹希林 签于 2024/12/18 16:55:56
王坤 签于 2024/12/18 18: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