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12-31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百度西-2地块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3986 | 工程名称 | 百度西-2地块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3986001001 | 标段名称 | 百度西-2地块项目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沈阳市皇姑区首府科创城市更新置业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1月03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 建设地点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东至:用地界线;西至:30米规划路东侧道路红线;南至:30米规划路北侧道路红线;北至:30米规划路南侧道路红线。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胡晓飞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豫1412018201902667 | 251553220.000000元 | 298 |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 [建筑工程特级],[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并且[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 | 94.29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中翎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星发建设有限公司;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胡晓飞 | 彭陆军 | 张祺昱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胡晓飞 | 彭陆军 | 张祺昱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金龙 | 佟柏松 | 朱习武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一级建筑师] | [注册一级建筑师] | [注册一级建筑师]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豫1412018201902667 | 赣1362019202102547 | 辽1212021202200692 | ||||||||
投标报价 | 251553220.000000元 | 251247674.000000元 | 251652232.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298 | 298 | 298 | ||||||||
质量要求 |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特级],[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并且[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 | [建筑工程一级],[岩土工程甲级]并且[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 | [建筑工程二级],[岩土工程甲级]并且[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 | ||||||||
评审得分 | 94.29 | 72.97 | 72.87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中翎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星发建设有限公司;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本项目开、竣工日期为计划工期,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