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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施工][大连市·金州区]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1025080 工程名称 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EPC总承包
标段编号 210101TP001025080001001 标段名称 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EPC总承包
建设单位 大连青云河建设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05月01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建设地点 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大连金普新区市政管理有限公司;大连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孙福祺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辽221111342556 -5.000000% 2025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15日 合格 90.3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单位名称 大连金普新区市政管理有限公司;大连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大连京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孙福祺 沙瑛
施工项目负责人 孙福祺 沙瑛
设计项目负责人 李金宝 荆友璋
施工负责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资质 道路桥隧正高级工程师 道路桥隧正高级工程师
注册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辽221111342556 辽221111338989
投标报价 -5.000000% -5.000000%
工程工期 2025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15日 2025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15日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90.3 83.73
企业业绩
1.天然气入连道路排水边沟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金普新区南部城区城市更新-新建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项目EPC总承包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大连金普新区市政管理有限公司;大连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大连京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金普新区市政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1:大连港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2: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其中联合体主体单位:大连金普新区市政管理有限公司,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单位1:大连港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成员单位2: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水运行业甲级;施工投标报价:按照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5%,设计投标报价:按照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30%,施工项目负责人:孙福祺,注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辽221111342556,设计项目负责人:李金宝,专业及职称:道路桥隧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181099289。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京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1:中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2: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其中联合体主体单位:大连京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单位1:中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联合体成员单位2: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施工投标报价:按照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5%,设计投标报价:按照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28%,施工项目负责人:沙瑛,注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辽221111338989,设计项目负责人:荆友璋,专业及职称:道路桥隧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181187197。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5/04/28 08:55:38
周欣文 签于 2025/04/28 09: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