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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设计][沈阳市]沈阳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技术指导与评估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设计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沈阳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技术指导与评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16939 工程名称 沈阳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技术指导与评估项目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16939001001 标段名称 沈阳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技术指导与评估项目
建设单位 沈阳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填报单位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06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2年12月09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王佳文 城乡规划师 GH2009100717 1500.000000万元 1095日历天 合格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 96.38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王佳文 李绍岩 梁禹民
注册资格 城乡规划师 城乡规划师
证书编号 GH2009100717 GH20112100370
投标报价 1500.000000万元 1500.000000万元 1500.000000万元
工程工期 1095日历天 1095日历天 1095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
评审得分 96.38 37.88 37.5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时光 签于 2022/12/06 15:50:36
时光 签于 2022/12/06 16: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