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10-08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沈阳地铁2号线南延线工程公安通信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20927 | 工程名称 | 沈阳地铁2号线南延线工程公安通信系统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20927001001 | 标段名称 | 沈阳地铁2号线南延线工程公安通信系统设计 | ||||||||
建设单位 | 沈阳市公安局 | 填报单位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08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10月11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郭栋 | 高级工程师 | 3190350059 | 945000.000000元 | 445日历天 | 合格 |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 | 93.11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郭栋 | 杨保东 | 张甲文 | ||||||||
注册资格 | 高级工程师 | 正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3190350059 | ZGA05006171 | 901120171294 | ||||||||
投标报价 | 945000.000000元 | 966000.000000元 | 94500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445日历天 | 445日历天 | 445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评审得分 | 93.11 | 81.27 | 73.31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业绩: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大连地铁5 号线、沈阳地铁2号线南延长线公网覆盖工程设计服务采购合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地铁5G 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工程设计单项合同-标段2;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1 年长春地铁6 号线民用通信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地铁一期改造5G 设计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南昌地铁四号线勘察设计服务项目;2020 年南京地铁1 号线、4 号线5G 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苏州地铁 5 号线公用通信覆盖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通信管线迁改设计;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1 年长春地铁2 号线西延线西湖站及西湖站至袁家店站隧道区间勘察及设计采购项目;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顺德段)通信管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郑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10号线工程通信、信号系统设计;青岛市地铁1号线通信系统、信号系统设计合同;青岛市地铁8号线通信系统、信号系统设计设计合同;杭州地铁三期3号线一期工程设计标段7(通信、信号)。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沈阳市地铁十号线工程通信、信号及自动售检票系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天津地铁1 号线东延至国家会展中心项目通信系统设计;上海市轨道交通9 号线三期(东延伸)工程通信系统;天津地铁2 号线机场延长线工程设计总承包(不含车站和区间的土建设计,包括总体总包、供电系统、环控系统、轨道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设计);杭州地铁9 号线一期(四季青站~客运中心站、临平站~昌达路站)工程通信(含OA)、信号系统设计;天津南站配套交通工程通信系统设计。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