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11-14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金普新区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金普新区老旧市政给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金州区域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3729 | 工程名称 | 金普新区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金普新区老旧市政给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金州区域初步设计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3729001001 | 标段名称 | 金普新区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金普新区老旧市政给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金州区域初步设计 | ||||||||||||||
建设单位 |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大连晟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 建设地点 | 金普新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谢红刚 |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00135640 | -25.000000% | 20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95.15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大连中设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谢红刚 | 刘维广 | |||||||||||||||
注册资格 |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结构工程专业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00135640 | 00292406 | |||||||||||||||
投标报价 | -25.000000% | -21.000000% | |||||||||||||||
工程工期 | 20日历天 | 20日历日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 | |||||||||||||||
评审得分 | 95.15 | 74.15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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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大连中设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1、投标报价: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下浮25%。 2、项目负责人:谢红刚; 项目负责人资格: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00135640 得分业绩:1、建始县花坪二水厂工程勘察设计;2、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净水厂工程勘察设计;3、临潭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设计;4、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中设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 1、投标报价: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下浮21%。 2、项目负责人:刘维广; 项目负责人资格:结构工程专业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00292406 3、得分业绩:1、开发区30号路排水工程总承包(EPC);2、爱思开海力士非易失性存储器项目红线外给排水配套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