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12-03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大孤山能源港第二路自来水管网工程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3825 | 工程名称 | 大孤山能源港第二路自来水管网工程初步设计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3825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孤山能源港第二路自来水管网工程初步设计 | ||||||||||||||||
建设单位 |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大连晟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 建设地点 | 大连金普新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王松 | 给排水与环境工程专业专业高级工程师 | S029222 | -23.000000% | 20日历天 | 合格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95.65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王松 | 李殿龙 | |||||||||||||||||
注册资格 | 给排水与环境工程专业专业高级工程师 | 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S029222 | 0728040002 | |||||||||||||||||
投标报价 | -23.000000% | -21.000000% | |||||||||||||||||
工程工期 | 20日历天 | 2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市政行业乙级 | |||||||||||||||||
评审得分 | 95.65 | 78.65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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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1、投标报价: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仅按照此标准中设计费用相关要求计取设计费)下浮23%。 2、项目负责人:王松; 项目负责人资格:给排水与环境工程专业专业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S029222 3、得分业绩:1.安新县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2.蒲城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一企一管)工程设计;3.北凤道和平路雨水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EPC总承包;4.中新天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行业乙级 1、投标报价: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仅按照此标准中设计费用相关要求计取设计费)下浮21%。 2、项目负责人:李殿龙; 项目负责人资格: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0728040002 3、得分业绩:1.阿荣旗那吉镇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2.临江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期);3.沈北新区2020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设计;4.绥棱县绥棱镇供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项目设计。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