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12-04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朝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设计项目(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3835 | 工程名称 | 朝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设计项目(三标段)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3835001001 | 标段名称 | 朝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设计项目(三标段) | ||||||||
建设单位 | 朝阳市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 填报单位 | 辽宁正大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4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 建设地点 | 朝阳市城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肖来国 | 陈飞 | 张凯 | ||||||||
注册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
证书编号 | 201910020320000799 | GH20204113658 | AY182100593 | ||||||||
投标报价 | 493000.000000元 | 488000.000000元 | 49550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15日历天 | 15日历天 | 15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 |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 |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 | ||||||||
企业资质 | 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城乡规划编制甲级 | 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城乡规划编制乙级 | 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城乡规划编制乙级 | ||||||||
评审得分 | 89.16 | 69.08 | 68.91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