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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材料设备][营口市]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造纸厂东路至成福里段)整治工程-体育设施及运动场地面材采购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材料设备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造纸厂东路至成福里段)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23575 工程名称 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造纸厂东路至成福里段)整治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23575001001 标段名称 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造纸厂东路至成福里段)整治工程-体育设施及运动场地面材采购
建设单位 营口辽河沿岸经济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材料设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营口市·营口市 建设地点 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造纸厂东路至成福里段)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营口博联文健文化体育设备服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王莉 / 1818692.000000元 40日历天 合格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90.98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营口博联文健文化体育设备服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弘城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营口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王莉 宋福海 李贵君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 / /
投标报价 1818692.000000元 2055758.500000元 2032007.000000元
工程工期 40日历天 40日历天 4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评审得分 90.98 84.35 81.37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营口博联文健文化体育设备服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弘城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营口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于 2024/10/28 16:24:23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于 2024/10/28 16: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