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12-06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沈阳市居民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老化更新改造二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3590 | 工程名称 | 沈阳市居民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老化更新改造二期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3590001002 | 标段名称 | 沈阳市居民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老化更新改造二期工程NB-IoT膜式燃气表采购项目二标段 | ||||||||
建设单位 | 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材料设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行政区划内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航宇星物联科技(辽宁)有限公司 | 韩立 | 45600000.000000元 | 365天 | 合格 | 86.77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航宇星物联科技(辽宁)有限公司 |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韩立 | 曹凡凡 | 刘猛 | ||||||||
注册资格 | |||||||||||
证书编号 | |||||||||||
投标报价 | 45600000.000000元 | 45800000.000000元 | 4260000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365天 | 365天 | 365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
评审得分 | 86.77 | 86.28 | 85.25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航宇星物联科技(辽宁)有限公司 |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投标人“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的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规则说明六、评标(二)“评标时如发现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的原则进行修正” 的规定对其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人民币48200000元。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