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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材料设备][大连市·长兴岛]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十五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材料设备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十五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1025284 工程名称 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十五标段
标段编号 210101TP001025284001001 标段名称 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十五标段
建设单位 大连西中岛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材料设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4月09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 建设地点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施工现场甲方指定位置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扬州新河水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田鸣远 3795770.000000元 90日历天 合格 94.06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扬州新河水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扬州骏业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腾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田鸣远 万仕友 张磊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3795770.000000元 3828790.000000元 3864450.000000元
工程工期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94.06 90.7 81.35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扬州新河水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扬州骏业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腾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乔鑫 签于 2025/04/09 15:30:54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5/04/09 08: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