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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一环快速路工程勘察及设计招标
               
工程编码 210101201610267784
工程名称 东一环快速路工程勘察及设计招标
建设单位 沈阳市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
工程类别 勘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东一环快速路工程勘察及设计招标第一标段(文化路立交桥至长青街)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姜庆林 21000000.0000 0.00 0.00 勘察招标;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王志平 21200038.0000 92.68 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本项目各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的原则及投标人自主选择的优选顺序(投标人优选顺序见中标文件,本标段排名第一的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在第一、二标段均为候选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依据其优选标段顺序:第二、一标段),本标段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成为拟中标人
第二名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姜庆林 21000000.0000 92.15 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本项目各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的原则及投标人自主选择的优选顺序(投标人优选顺序见中标文件,本标段排名第一的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在第一、二标段均为候选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依据其优选标段顺序:第二、一标段),本标段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成为拟中标人
第三名 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21100086.0000 78.46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6年12月13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15日
填报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填报日期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