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师营公路交通枢纽站新建工程
【发稿时间 :2015-10-10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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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码 | 21021220150728964 |
工程名称 | 水师营公路交通枢纽站新建工程 |
建设单位 | 大连市旅顺口区交通局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 大连市旅顺口区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旅顺口区 |
拟中标单位 | | | | | | | 标段名称 | 标段建筑面积(㎡) | 拟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水师营公路交通枢纽站新建工程 | | 大连旅顺龙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市政设施修建总公司 | 11784308.7300 | 元 | 刘洋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旅顺龙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大连市政设施修建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世纪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大连驰敖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内容 | 项目规划用地16390.1㎡(场地用地面积10378.1㎡,道路占地面积6012㎡),建设公交枢纽、二级公路改造、社会停车场、出租车乘降站、公交站房、景观绿化等设施,其中场站用房建筑面积800㎡。(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5年10月1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5年10月13日 |
填报人 |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5年10月10日 |
填报单位 |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备注说明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