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工程交易>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其它工程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租赁鞍山胜利宾馆网点装修项目
                 
工程编码 210301201705122435  
工程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租赁鞍山胜利宾馆网点装修项目  
建设单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鞍山市·鞍山市 建设地点 鞍山胜利宾馆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租赁鞍山胜利宾馆网点装修项目 沈阳白云穗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王卫平 3599866.9000 0.00 0.00 装饰装修;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沈阳白云穗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王卫平 3599866.90 90.45  
第二名 沈阳建筑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沈蓬 3650726.06 89.64  
第三名 辽宁易林装饰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任英岐 3608162.31 87.23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鞍山市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格后审资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由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按废标处理。
鞍钢房产建设有限公司 资格后审资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由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按废标处理。
鞍山市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格后审资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由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按废标处理。
鞍山市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格后审资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由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按废标处理。
沈阳市飞翔装饰有限公司 资格后审资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由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按废标处理。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07月28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30日  
填报单位 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7年07月27日  
备注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