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工程交易>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其它工程
沈阳市运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新开河、南运河、卫工明渠)清淤(原位)工程监理
                       
工程编号 210101201706168336 工程名称 沈阳市运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新开河、南运河、卫工明渠)清淤(原位)工程监理
标段编号 G21010120170616833611336999 标段名称 沈阳市运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新开河、南运河、卫工明渠)清淤(原位)工程监理四标段
建设单位 沈阳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工程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 2017年09月13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17年09月15日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沈阳市园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陶延江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21001664 223115.82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沈阳市园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大连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20521.4500 223115.8200 225710.1900
工程工期  天  天  天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