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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四标段)
               
工程编码 210122201705111226
工程名称 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四标段)
建设单位 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辽中县 建设地点 沈阳市辽中县沈阳近海经济区近海大街23号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四标段)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贾春 75622460.1400 0.00 0.00 工业厂房土建及水电安装;钢结构和网架结构工程;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贾春 75622460.1400    
第二名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李菲 80003030.3600    
第三名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王贵君 78145958.3400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08月04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07日
填报单位 沈阳招标中心 填报日期 2017年08月04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