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公建5#、8#、9#、10#楼施工
【发稿时间 :2018-04-10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 | | | | | | |
工程编码 | 210213201803266193 |
工程名称 | 商品住宅、公建5#、8#、9#、10#楼施工 |
建设单位 | 大连辽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建设地点 | 金普新区东山居住区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金州新区 |
拟中标单位 | | | | | | | 标段名称 | 标段建筑面积(㎡) | 拟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商品住宅、公建5#、8#、9#、10#楼施工 | 22642.53 | 大连宏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410751.7700 | 元 | 王贵权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中标候选人:大连宏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报价:20410751.77元;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一级; 项目经理:王贵权;项目经理级别:师建筑工程(注册建造)一级;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辽121131410007; 工期: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10月19日;质量标准:合格。 |
招标内容 | 商品住宅、公建5#、8#、9#、10#楼施工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04月1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8年04月12日 |
填报人 | 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8年04月10日 |
填报单位 | 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备注说明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