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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15年第二批改善旧住宅区居住环境建设工程(大东区)
               
工程编码 210101201506196503
工程名称 沈阳市2015年第二批改善旧住宅区居住环境建设工程(大东区)
建设单位 沈阳市大东区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大东区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沈阳市2015年第二批改善旧住宅区居住环境建设工程(大东区二) 沈阳鑫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寇旭 2741255.0900 0.00 0.00 其他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工程;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沈阳鑫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寇旭 2741255.0900 89.89  
第二名 沈阳通万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卫党鹏 2735060.8500 89.17  
第三名 沈阳中建天和工程有限公司 陈丹霞 2774490.2600 89.12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沈阳汇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标书特征码中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2、标书特征码中使用工具锁号一致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标书特征码中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2、标书特征码中使用工具锁号一致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5年08月19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5年08月21日
填报单位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备注说明  
网上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