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工程交易>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其它工程
沈阳综保区联检服务中心外环境工程
                       
工程编号 210153201802083790 工程名称 沈阳综保区联检服务中心外环境工程
标段编号 G21015320180208379011439272 标段名称 沈阳综保区联检服务中心外环境工程
建设单位 沈阳万晟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 2018年03月20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18年03月22日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浑南新区 建设地点 沈阳市浑南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辽宁安基市政公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张谦猛 贰级建造师 00797165 14188185.83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辽宁安基市政公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昌鑫建设有限公司 辽宁同鑫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4188185.8300 14646124.8800 14330982.5800
工程工期 60 天 60 天 60 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评审得分 96.00 94.05 93.89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