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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其他项目][沈抚新区]示范区沈抚大道照明亮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其它工程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示范区沈抚大道照明亮化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3000739 工程名称 示范区沈抚大道照明亮化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210101TP003000739003001 标段名称 示范区沈抚大道照明亮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
建设单位 辽宁省沈抚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其他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04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0年12月07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抚新区·沈抚新区 建设地点 沈抚大道沈阳三环出口到原三宝屯立交桥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张立鹏 68.500000% 10 合格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 94.69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和帆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张立鹏 胡子明 郭昊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68.500000% 69.900000% 68.000000%
工程工期 10 10 10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
评审得分 94.69 70.4 68.91
企业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https://www.lnzbtb.com/BPSystem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签于 2020/12/04 16:51:01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签于 2020/12/04 16:5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