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09-22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新建及道路有机更新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19878 | 工程名称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新建及道路有机更新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19878001005 | 标段名称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新建及道路有机更新工程(EPC总承包三期造价咨询) | ||||||||
建设单位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 填报单位 | 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其他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9月2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09月25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地点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辽宁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孙延平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 | 建[造]11172100001647 | 66.000000% | 278 | 合格 | 工程造价咨询甲级 | 84.74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辽宁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辽宁丰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孙延平 | 王雪英 | 陆红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 | ||||||||
证书编号 | 建[造]11172100001647 | 建[造]11012100003854 | 建【造】14062100006220 | ||||||||
投标报价 | 66.000000% | 71.000000% | 72.000000% | ||||||||
工程工期 | 278 | 278 | 278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工程造价咨询甲级 | 工程造价咨询甲级 | 工程造价甲级资质 | ||||||||
评审得分 | 84.74 | 81.61 | 75.7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辽宁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辽宁丰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2.其他;技术标暗标下边距与上左右边距不等 | ||||||||||
辽宁泓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2.其他;投标人告知承诺函格式与招标文件不符 | ||||||||||
辽宁正大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22.其他;投标人告知承诺函无监管部门 |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2.其他;投标人告知承诺函格式与招标文件不符 | ||||||||||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2.其他;投标人告知承诺函格式与招标文件不符 | ||||||||||
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2.其他;投标人告知承诺函格式与招标文件不符 | ||||||||||
辽宁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2.其他;投标人告知承诺函无监管部门 | ||||||||||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 22.其他;投标人告知承诺函承诺对象与招标文件不符,承诺项目名称与招标项目名称不符 | ||||||||||
辽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2.其他;技术标暗标出现目录,不符合招标文件暗标要求 | ||||||||||
大连恒基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投标人告知承诺函格式与招标文件不符 | ||||||||||
大连永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22.其他;技术标暗标中组织协调部分(三)中“1、工程算编制依据”的字体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宋体不符。 | ||||||||||
施泓图设计院有限公司 | 22.其他;投标人告知承诺函格式与招标文件不符 | ||||||||||
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2.其他;投标人告知承诺函无监管部门 | ||||||||||
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投标人告知承诺函无监管部门 | ||||||||||
辽宁万隆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2.其他;投标人告知承诺函格式与招标文件不符 | ||||||||||
沈阳计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22.其他;投标人告知承诺函格式与招标文件不符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