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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项目管理][葫芦岛市]葫芦岛市茨山河两岸污水管网建设及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其它工程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葫芦岛市茨山河两岸污水管网建设及更新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23087 工程名称 葫芦岛市茨山河两岸污水管网建设及更新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23087001001 标段名称 葫芦岛市茨山河两岸污水管网建设及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管理
建设单位 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 填报单位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类别 项目管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 建设地点 葫芦岛市茨山河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葫芦岛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李晓杰 377000.000000元 214 合格 具有项目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81.55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葫芦岛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嘉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李晓杰 薛海东 董清雨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377000.000000元 384500.000000元 383900.000000元
工程工期 214 214 214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具有项目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具有项目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具有项目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评审得分 81.55 69.75 67.13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葫芦岛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嘉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张颖 签于 2024/11/22 14:49:11
张颖 签于 2024/11/22 14: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