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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施工][沈阳市]鲁迅美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教学辅助区及生活配套区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施工
资格预审结果
项目及标段名称
鲁迅美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教学辅助区及生活配套区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号)
210101TP002012203001001
招标人
鲁迅美术学院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4-83794717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4-82612027
资格预审时间
2021年09月27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沈阳市浑南区二十一世纪大厦)七楼第九开标室
预审合格申请人名称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招投标交易平台: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