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施工][沈阳市]沈阳工业大学第三食堂项目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施工
【发稿时间 :2024-11-18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资格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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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标段名称 |
沈阳工业大学第三食堂项目施工总承包 |
标段(包号) |
210101TP002023798001001 |
招标人 |
沈阳工业大学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4-31918388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4-31918388 |
资格预审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地点 |
3 |
预审合格申请人名称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招投标交易平台: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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