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5-13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 |||||||||||||||||||||||||||||||||
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满堂停车场及1号线十三号街车辆基地改扩建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备案。招标人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资本金40%,自筹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满堂停车场及1号线十三号街车辆基地改扩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满堂停车场及1号线十三号街车辆基地改扩建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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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2年07月01日 开工至 2024年10月31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铁路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铁路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只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4.其它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应当为市政工程、道路桥梁、交通土建、铁道工程等相近或类似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曾担任过1.5亿元以上地铁工程停车场或车辆段、城市轨道工程、市政工程、铁路工程等类似土建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总工应当为市政工程、道路桥梁、交通土建、铁道工程等相近或类似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曾担任过1.5亿元以上地铁工程停车场或车辆段、城市轨道工程、市政工程、铁路工程等类似土建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具有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企业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8001(或新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具有符合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且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不得与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工程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包括其附属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 (4) 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如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只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7)如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同时具备上述(2)至(5)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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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现场投标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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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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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时间: 2022年05月27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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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2年05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5月18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资审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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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1.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2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工期为853日历天。 2.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确保省优,争创国优。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 家;若少于7家全部入围。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小于等于7家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4.联系人:杜茁,电话: 024-22743570。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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