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7-20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关于清理退还工程建设
和政府采购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现就清理退还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的保证金要求如下:
请投标单位自行清查本单位在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交易的所有尚未退还保证金的项目,已有中标结果的,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已签订的,请将合同提交给代理机构,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名称变更或单位原账号注销等原因无法退回保证金,请投标单位需携带单位名称变更核准通知单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交易中心九楼财务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项目已验收合格,尚未退还的供应商,请携带项目履约验收报告单或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验收合格报告,到交易中心九楼财务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交易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024-22890090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