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10-09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项目终止公告
标段名称 |
本溪市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溪湖区站前小区等管网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供暖-衡泽)改造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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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251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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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终止情况说明 |
本溪市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溪湖区站前小区等管网设施更新项目-(供暖-衡泽)改造工程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进行了二次招标公告。 一次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单位数量不满足三家,因此流标; 二次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单位数量不满足三家,因此流标标;因此不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开标的要求。根据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60号)第三章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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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本溪市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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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主任 |
电话 |
15941444422 |
招标代理 |
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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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韩舒鹏 |
电话 |
024-45996549 |